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
2020-03-11 2376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,民航局各地区管理局、各航空运输公司、各机场公司:

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有关规定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民航局共同制定了民航乘务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现予颁布施行。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。

   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


4072807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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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L
0883—21581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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